今年以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推进“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模式,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强化各类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以信用融入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以信用制度规范交易主体行为,以信用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切实发挥信用建设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作用。
持续做好“信用+承诺”。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推行招标(采购)人信用承诺、投标人信用承诺,提高招投标活动质效;强化评审专家评标纪律规范,强化代理机构考评机制,加大对不良行为量化记分结果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以月度为节点将发现的交易主体的不良行为,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代理服务质量公示”和“市场主体信息栏”进行公示,促进交易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诚实守信,积极构建各方交易主体信用秩序。
持续用好“信用+政策”。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缓解企业压力,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了制度性成本。创新推广“中标贷”业务,中标企业无需担保和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即可申请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1-9月,我市已实际落地3笔“中标贷”,总金额21280万元。
持续抓好“信用+监管”。中心积极配合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平台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分级分类管理,并将其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促使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确保监督到位,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