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要求。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签署《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信用承诺系统开通小微企业告知承诺线上签署功能。
企业通过线上使用电子印章完成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签署。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与县信用办对接信用综合平台端口,在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中通过搜索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调取小微企业签署的《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经核验该企业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后,无需再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即予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减负,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扩大信用承诺系统在登记业务中的广泛应用。对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系统的适用情形、工作流程、失信惩戒、事后监管、风险防范等进行深入研究,稳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诚信意识,畅通群众取证渠道。